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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2010年法治人物评选评选标准及评选方式

2018-11-27 03:17:21

评选标准

推动力   影响力  引领力  

推动力:2001-2010这十年中,因为他(她)们的行动引起了公众对某一个法制领域的特别关注,因为他们的行动,催化了某些法律法规的诞生,从而对整个制度建设和国家法治进程起到了推动作用。

影响力: 2001-2010这十年中,他(她)们在重大新闻事件当中,起到核心作用,体现着一个公民对社会的责任和担当,他们的言行所透射出的精神具备强大的昭示意义,影响甚至改变了公众的行为、进而影响了社会的价值观。

引领力:2001-2010这十年中,他(她)们为公众利益不懈奔波,他们的努力代表着法治社会所需的一种难能可贵的走向,他们的理念具有预见性,放射出法治的精神与力量,而他们人性的光辉则引领更多的人投身法治与进步的事业。

四、    评选口号

12·4   共筑法治的力量

五、    人物梳理评选的方式:在重大事件、进程中寻找人物(详细内容附后)

依据评选的标准,我们首先通过梳理这十年来在法治方面存在的哪些重大突破,在法治进程中有哪些重大进步,在微观上有哪些重大事件,然后通过这些标志性事件来寻找代表性人物。最后,我们将这些人物进行归纳和梳理了以下几个方面:

1、 立法成就: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将在2010年宣告形成,民生立法是亮点。

2、 依法行政:为权力划边界,为权力定规则,通过治权治官保障公民实现权利。

3、 司法改革:落实司法为民,从制度上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4、 经济法制----为市场经济保驾护航。

5、 司法救助:感受法律的温暖。

6、 反腐倡廉: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7、 公益维权 :弘扬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8、 生态法治:可持续发展,造福子孙后代。

9、 公正廉明:国家长治久安的保障。

10、十年普法: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

六、    奖项设置:

CCTV十年法治人物奖(10名)

CCTV十年法治人物特别贡献奖(5名)

七、    评选规则:

评选范围:

评选自2001年以来,十年中最具有代表性和推动力的法治人物,包括普通百姓、学者、官员。

评选方法:

组建百人评委团 (由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官员、法学大家和知名学者、媒体总编辑、往届优秀法治人物共同组成)。

评选过程:推荐、初选、终选。

推荐:网络、地方合作媒体、全民推选。

初选:百人评委团初选出20名候选人和单项奖候选人。

终选:百人评委团第二轮投票选出获奖者和单项奖名单。

评选方式:

评委投票(公布百人评委名单、评委在候选名单中投票遴选)。

网上评议(官网公布候选人 大名单,网友评议,仅作参考)

八、       主持人:

董卿  撒贝宁   王小丫  张绍刚    路一鸣

九、    录制、播出时间:

11月24日,央视1号演播厅录制。

12月4日,央视1套晚20:00---21:40播出。时长100分钟。

十、    合作单位:

全国普法办   司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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