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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人李志起诉腾讯《明日之子》侵权,索赔300万

2018-10-12 16:32:05

IT之家7月3日消息 今天,个体音乐人李志在微博@南京李志 发布长文诉《明日之子》第二季未经授权翻唱了自己及其他音乐人的歌曲,并提及年初毛不易在《明日之子》全国巡演时也曾未经授权进行翻唱。就此,李志表示将会诉至法庭,索赔300万元。其中100万元是《明日之子》第二季的侵权费用,另有100万元是年初毛不易的演出侵权费,剩余100万元则给其他被侵权的音乐人,并表示不接受其他建议。

公开资料显示,《明日之子》是腾讯视频推出的一档音乐偶像养成节目,由企鹅影视、哇唧唧哇和微博联合出品。目前《明日之子》第二季已于6月30日晚于腾讯视频播出,本季节目则由腾讯视频、哇唧唧哇、腾讯音乐娱乐集团(以下简称“腾讯音乐”)联合出品,并由李宇春、吴青峰、华晨宇共同组成星推官组合,杨幂担任厂牌星推官,何炅为现场总导演。据猫眼专业版数据显示,《明日之子》第二季首日播放量为9408万。

下面是音乐人李志微博发布的长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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