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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县区帮扶不力 存在移民搬迁房大量空置现象

2018-11-28 12:15:45

   5月2日至3日,榆林市纪委、监察局组织12个工作组对12个县区推进精准脱贫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察访组深入乡镇、村组,实地察看、走访群众、查核资料,发现不少问题线索,对发现问题进行通报:
  1 工作推进不够有力
   部分县区对脱贫攻坚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安排部署行动迟缓,压力传导不够,4月23日省市视频会议后,仍然慢慢吞吞,不急不忙。个别县区4月28日才召开全县精准脱贫安排部署会议,五一后各乡镇才开始研究工作。
   横山区赵石畔镇关于扶贫工作的会议记录内容不全,工作责任未落实到人。榆阳区麻黄梁镇5月2日才开始安排部署有关工作,贯彻落实工作相对滞后。
  2 宣传培训不够到位
   多数县区普遍没有广泛对精准脱贫新政策进行宣传培训,没有公布举报电话,导致部分群众不了解、不理解新政策。榆阳区鱼河镇、余兴庄办事处、麻黄梁镇、青云镇、安崖镇宣传培训没有到村。米脂县龙镇、桃镇、杨家沟镇,佳县王家砭镇、乌镇、佳芦镇,子洲县电市镇、苗家坪镇、马蹄沟镇、双湖峪镇、淮宁湾镇、裴家湾镇没有开展宣传培训工作。横山区、府谷县、靖边县、定边县镇村两级干部、群众均不知道12388举报电话和奖励措施。
  3 脱岗怠职问题突出
   1.米脂县杜家石沟镇常兴庄村第一大大艾军(米脂县政法委工作人员)不在岗,没有工作日志,没有正常履职。
   2.靖边县移民办工作人员朱莉、罗升、刘渊、王伟不在岗,未履行请销假手续。
   3.靖边县镇靖镇工作人员郑建喜、姬治军、郭利民不在岗,且在四月份的考勤中没有一次签到记录,未履行请销假手续。
   4.神木县花石崖镇高念文村驻村工作队队长刘治国不在岗,其单位神木县住建局人防办私下让环卫所副所长顶替。
   5.神木县花石崖镇高念文村贫困户高连生的包扶干部史向刚(县安监局干部)2017年未入户,没有帮扶计划,贫困户对包扶干部的姓名、联系方式不清楚。
   6.神木县花石崖镇高念文村第一大大贺彦林(县人防办干部)工作日志短缺严重,住村天数不达标,扶贫资料短缺。
   7.横山区殿市镇黄好先村第一大大李迪(区运管所干部)长期不在岗,未脱离原单位工作,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帮扶责任履行不到位,群众满意度较差。
   8.绥德县韭园沟便民服务中心马莲沟村第一大大高鹏飞(县教育局干部)长期不驻村,对村扶贫工作底子不清、情况不熟,不履行职责。
   9.绥德县四十里铺镇王家坪村第一大大马璐、扶贫工作队成员刘喜利、傅利、赵利媛、何莉莉(县计生服务站干部),不经常深入村了解情况,扶贫台账档案不齐全不规范,对贫困户识别、脱贫审核把关不严。
   10.绥德县定仙墕镇向阳村第一大大刘涛(榆林市第一医院干部)、驻村工作队成员刘群(县人大办公室干部)、马利军(县住建局干部)不在岗。
   11.榆阳区鱼河镇房家沟村第一大大谢广金(区农业局干部)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脱岗。
   12.定边县杨井镇海底涧村第一大大曹国年(市电大党委副大大)不在岗,县残联驻村工作队成员刘为帮、李春斌不在岗。
   13.定边县砖井镇石圈村第一大大贺海洋(县政协干部)、市食药监局驻村工作队成员王宇、刘亚楠不在岗。
   14.定边县砖井镇候场村第一大大王学文(县资金管理所干部)不在岗。
   15.府谷县府谷镇院庙梁村第一大大刘海湖(市能源局干部)、皇甫镇桃山村第一大大崔乐(县文化馆干部)、古城镇五道河村第一大大袁淑梅(县林业工作站干部)不在岗。
   16.吴堡县张家山镇宽马家石村工作队(市检察院派驻)、郭家沟镇冯家峁村和宋家川镇呼家庄头村工作队(市烟草专卖局派驻)、岔上镇乔则沟村工作队(市粮食局派驻)不在岗。
   17.吴堡县郭家沟镇王家梁村第一大大呼志涛(市检察院干部)、岔上镇丁家湾村第一大大慕鹏里(市体育运动学校干部)、岔上镇樊家圪坨村第一大大张红清(县计生协会干部)不在岗。
   18.米脂县杜家石沟镇常兴庄村村支部大大常义,长期不值班,经常在外做生意,2017年只有4次值班记录,没有正常履职。
   19.米脂县何家岔村支部大大何和平、副大大尚金齐不在岗,值班日志不完整。
   20.米脂县桃镇白家沟村主任杨强,常年在外做生意,长期不坐班,没有正常履职。
   21.佳县乌镇张家沟、柴家老庄2个贫困村无工作队进驻。
   22.5月3日上午,佳县乌镇3个驻村扶贫工作队(市水务局干部左宏图、县农行干部高超美、县政协干部党欣)不在岗,任家山村第一大大王丙锋(乌镇政府干部)不在岗。
   23.绥德县枣林坪镇前张山村村支部大大郝风起、村主任郝团员因个人矛盾互不配合工作,导致该村2014年至今账务未报,经镇包片领导和包村干部多次协调未果,严重影响扶贫工作。
   24.神木县乔岔滩镇兴庄村支部大大高和荣、村主任呼正利不履职尽责,对本村贫困户情况不了解,帮扶措施不知道。
   25.神木县店塔镇梁家塔村值班记录不完整,不能说清楚实际坐班情况。
   26.靖边县、横山区殿市镇、赵石畔镇、雷龙湾镇、横山镇、府谷县赵五家湾便民服务中心未对第一大大日常管理进行有效考勤和考核,未建立第一大大管理台账。
   27.定边县扶贫办关于《定边县扶贫对象核实及数据清洗工作方案》的通知4月21日签发并印制,直至5月2日才通知各乡镇前来取文件,工作拖拉,行政效能低下。
   28.绥德县四十里铺镇王家坪村、枣林坪镇西河驿村公开评议档案资料不齐全,存在台账不完善,参加评议的村民代表数量少,村民代表无签字的问题。
  4 识别不精准问题普遍存在
   1.米脂县存在按比例分配贫困户指标问题,造成一些村贫困户数量较大。
   2.米脂县龙镇寨山村、马湖峪村多数贫困户的致贫原因为“缺资金”。龙镇龙峁村精准脱贫台账管理混乱,村民艾绍强为已脱贫户,但仍安排在2017年脱贫计划中。
   3.清涧县下二十里铺镇前进村村民李国平、李英俊两人的子女有财政供养人员,但仍被列为贫困户。
   4.清涧县下二十里铺镇前将军沟村村民王万春2016年11月已经去世,2017年仍被列为贫困户。
   5.榆阳区存在部分贫困户“任务脱贫”问题。鱼河镇李家沟村王兵,双腿截肢,妻子重病,家庭人口2人,不符合脱贫标准,因政府兜底帮扶,当年被脱贫。
   6.神木县店塔镇梁家塔村贫困户台账信息不匹配,贫困户、五保户信息表填写不准确。
   7.神木县店塔镇梁家塔村沙渠组2户贫困户2016年因村煤矿分红1.3万元,仍然是贫困户。
   8.佳县佳芦镇马家焉村未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未经收支调查等必要程序,通过村两委对全村贫困户进行认定。
   9.绥德县枣林坪镇西河驿村村民张大明家有财政供养人员,2015年被评定为贫困户。
   10.绥德县四十里铺镇王家坪村王玉英、王高贵、王国军、闫润珍、薛芳琴、马玉珍、常存珍等7户家庭成员中均有财政供养人员,2016年均被纳入贫困户。
   11.绥德县韭园沟便民服务中心马莲沟村王水利、王建民两户家庭成员中均有国家公职人员,2016年仍被纳入贫困户。
   12.绥德县定仙墕镇向阳村五保户贺泽武,2016年享受产业扶持项目5000元(养牛6头)。
   13.绥德县吉镇马家渠村的低保和贫困户由时任村支部大大马维新和村主任马瑞强两人商议评定,未向村民公开公示。
  5 帮扶措施不得力
   1.米脂县帮扶措施单一,没有因人因户施策,察访的贫困户中,贫困补贴资金都是5000元,产业扶贫都是买羊,种地扶贫都是买“刨刨机”。
   2.佳县扶贫资金使用效率偏低。2016年度,佳县收到中省市扶贫资金共计8批,连同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共计11912.6万元,当年度支出6748.3766 万元,结余资金5164.2234万元,使用率为56.65%。
   3.佳县乌镇榆坬村驻村扶贫工作队(佳县农行)工作措施不力,群众对村内生产道路不通等问题意见比较强烈,扶贫工作队驻村时间少。
   4.靖边县移民搬迁项目进展缓慢,已建成房屋大量空置,入住率较低。
   5.神木县店塔镇2015年危房改造补贴金相关业务部门至今没有验收,没有给农民兑现。
   6.定边县杨井镇2015年实施的38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县住建局于2017年3月27日已下拨给乡镇,该镇至今未拨付给危房改造户。
  准确发现问题线索
  充分发挥震慑作用
   对上述问题,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已按要求依纪依法快速查处。
   这些问题的发生绝非偶然,暴露出榆林市农村基层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压力传导不到位等问题。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把脱贫攻坚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统筹推进,抓好落实,确保党的精准脱贫政策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把精准扶贫脱贫作为主要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教育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第一大大和驻村工作队员要讲政治、守纪律、履好职,真真诚诚、踏踏实实为贫困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在履职中出现的责任落实不到位、帮扶措施不够有效、工作作风不够扎实、资金监管使用不规范等人和事都要严肃追责问责,严肃处理,对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察访工作组要讲政治、讲担当、讲大局,扎实做好明察暗访工作,准确发现问题线索,充分发挥震慑作用,对察访不深入,隐瞒问题线索的,严肃追责问责,切实为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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