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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米黄色:法官检察官应实施终身制|法官|检察官-拳皇wing1.8

2019-02-01 17:07:34

  法制晚报讯(记者 王选辉)依法治国决定提出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专家认为——

  法官和检察官应实施终身制

  刚刚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将法官、检察官调离、辞退或者作出免职、降级等处分。

  基层司法人员流失严重

  我国也以法律的形式,对法官、检察官的任命作出了详细规定。

  法官法和检察官法都明确规定,除了助理审判员和助理检察员由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直接任命外,所有法院的正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审判庭正副庭长、审判员,以及检察院的正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检察员等都必须由各级人大常委会任免,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则必须由全国人大选举和罢免。

  任职的高门槛实际上也从另一个方面传递出法官、检察官地位的尊崇,这也是法官、检察官职业荣誉感的主要来源。

  然而,随着社会日趋多元化,以及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等问题的持续曝光,法官、检察官的职业尊荣感也降到了最低点。当着法官的面夺过法槌敲碎、检察官的公诉书被断章取义引来网络谩骂……人们对司法失去了敬畏。

  成为法官、检察官不仅要通过公务员考试,而且还要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然后还要积累多年的司法实践经验,才能胜任法官、检察官职位。可经过“九九八十一难”,却发现收入与付出并不相称,很多人因此产生了心理不平衡,费劲考进来的,没两年便轻松辞职而去。

  7月30日的《人民日报》披露了基层司法人员流失的尴尬现状:北京市近5年已有500多人离开法院;上海市近年来平均每年流失法官近70余人;内蒙古检察官数量年平均减少约200人;西部基层检察院4年间减少人员近万名,而同期新任检察官只有1300余名……

  法官检察官数量过多

  中国司法人员队伍长期以来存在检察官、法官数量过多,门槛较低,代表国家行使司法权力的检察官与法官常常同从事辅助事务的助理界线模糊,导致法官、检察官无法专注于司法核心业务,难以保证司法质量与效率,有损法治体系中的司法公平与正义。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要求,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健全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统一招录、有序交流、逐级遴选机制,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制度。

  今年6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和《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对若干重点难点问题确定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的政策导向。

  中央司改办的相关负责人向媒体介绍说,长期以来,我们对司法人员实行与普通公务员基本相同的管理模式,不能充分体现司法职业特点,不利于建设政治素养好、专业素质高的职业化司法队伍,不利于把优秀人才留在司法一线。

  在法院、检察院工作的人员并不都是法律意义上的司法人员。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就是把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分为法官、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对法官、检察官实行有别于普通公务员的管理制度。

  试点情况

  上海:已任命首批289名法官和检察官助理

  据新华社报道,9月5日上午,上海迈出司法体制改革先行试点工作重要一步,正式任命中国大陆地区首批法官、检察官助理,共289人。

  据了解,上海的首批法官、检察官助理主要是从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具有法律执业资格的法院、检察院公务员中择优选任。他们具备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具备法律职业资格,并通过上海市公务员统一招录考试,且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

  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是上海司法改革试点方案的主要内容之一。

  中共中央明确指出,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中居于基础性地位,是必须牵住的牛鼻子。

  据报道,上海的改革方案提出,突出法官、检察官在司法办案工作中的主体地位,把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分为法官、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行政管理人员三类,分别占队伍总数33%、52%、15%的员额比例。

  上海将逐步推行严格的分类管理制度,建立以法官、检察官为核心的人员分类管理体系,不断优化人员结构,促进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发展。分析人士表示,此举确保了85%的司法人力资源直接布局办案一线。

  中共中央要求上海市的司法改革试点要具备“可复制、可推广”的特性,这也正是上海进行司法改革试点工作的原则之一。

  针对此次上海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有人担忧“单独职务序列”会阻断年轻优秀司法人员的上升通道,致使有潜力的司法人员流失。

  事实上,与原来的职业发展路径即大大员先到助理审判员、助理检察员再到审判员、检察员相比,改革后年轻司法人员的成长路径更加畅通。上海市的法官、检察官助理被列入单独职务序列,依据工作年限,由低至高依次设置五级到一级五个等级,均实行按期晋升。

  据悉,改革后新招录的通过司法考试的司法人员见习期满后,直接任命为法官、检察官助理,助理任满五年就可以择优选任为法官、检察官,选任一般每年组织一次。

  专家分析

  法官和检察官待遇应远高于司法行政人员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对法官、检察官实行有别于普通公务员的管理制度是本次改革的一大亮点,这一管理制度的实施是大势所趋,一旦实施将极大促进法官、检察官的专业化、精英化,也有利于提升法官、检察官的责任感,特别是公正司法的能力。

  洪道德建议,可以考虑实施法官、检察官终身制。在待遇方面,法官、检察官的待遇应该远高于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借此增强法官、检察官的荣誉感。

  文/记者王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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