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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光膀开快车被抓 成海口醉驾入刑第一人

2018-11-30 03: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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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网5月20日消息( 南海网记者 陈丽娜 冯程 通讯员 陈江锋)其实大家都知道从5月1号开始醉酒驾车要负刑事责任,可就高压严厉打击的情况下,海口司机姜某就撞在了枪口上。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到达了269毫克,因此也成为海口“ 醉驾入刑”第一人。

今天凌晨1点钟左右,全市交警正在进行酒驾夜查行动。一辆未上牌照的白色江淮小轿车引起了民警们的注意。

海口交警:我们在海甸二东路这一地方,当时我们布了岗以后。突然看前面有一辆车,打着远光灯,速度很快,然后我们就示意他停车,突然他就右转弯。右转弯的时候车没有走掉,车停下来以后,下来的司机没穿衣服光着膀子,然后赶忙把自己的衣服穿起来,就边穿衣服边在应付我们。

就在民警对姜某进行呼吸酒精仪的检测时,姜某极其不配合。全身还散发着浓重的酒精味。最后只能被带回交警支队进行检测。

经过第一次的呼吸酒精测试,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到达了251.5毫克,已经超过了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随后,再次经过专业机构抽血鉴定,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到达了269毫克,超过了醉酒驾车的标准两倍多。

姜某说自己是江苏人,目前在海口一家汽车公司做销售经理,5月20日19时30分左右,自己跟朋友先在海甸岛环岛大酒店聚餐,期间既喝了五杯的白酒又喝了啤酒。但是喝了酒的他依然是大胆开车将自己的女朋友送回家。

原本以为没事的姜某,在下半场的活动中,不是选择不开车出门,依然侥幸的醉驾出行,接着去海甸岛的豪门之星接着痛饮。没想到这一回撞在了枪口上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修正案和最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5月1日起醉酒驾车的司机将被处于罚款,拘役1到6个月,吊销驾照,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的处罚。姜某也成为海口市因醉酒驾车被处于刑事处罚的第一人。

海口交警:他已经涉嫌醉酒驾驶,我们依据法律的规定予以刑事立案,采取了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下一步我们要按照法律程序规定,移送检察院起诉。最终送到法院开庭审判,最终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厉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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