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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有奖征集文明交通宣传品 奖金最高达3万元

2018-11-30 03:00:55

南海网海口6月2日消息(南海网记者陈丽娜 通讯员周平虎)为推进实施“海南文明大行动”,进一步做好文明交通宣传工作,营造具有海南特色的交通安全文化氛围和宣传氛围,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面向全国征集海南文明交通宣传作品,最高奖金3万元。

据介绍,本次征集评选作品,以“遵守交通法规、安全出行、文明出行”为主题,包括文明交通宣传挂图(招贴画)、交通安全电视栏目、电视专题片、视频公益广告、音频公益广告、文艺作品、交通安全知识读本(书籍)、电子课件和电影动漫九类。具体要求可登陆海南省交警总队官方网站(http://hainanjj.gov.cn)通知通告栏查询。

据介绍,主办单位将邀请行业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征集作品进行筛选后送往全国文明交通宣传作品评选活动办公室参加评选,每类作品各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10名。对在全国评选活动中获奖作品,主办单位将颁发奖金和证书。其中,为鼓励创作出具有本土特色的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文艺作品(如琼剧、地方戏等),本次有奖征集活动特别设置文艺作品类奖项,一等奖奖金3万元、二等奖2万元、三等奖1万元、优秀奖5000元。

征集活动办公室工作人员提醒,活动从即日起至2013年7月10日结束,截稿时间以邮件到达时邮戳所示时间为准。应征人可将作品邮寄至:海口市龙华区滨涯路9号,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宣教科,邮编:570226 。联系人:朝旺、晓晓,电话:0898-68835145。

附:作品要求

本次征集评选作品,以“遵守交通法规、安全出行、文明出行”为主题,包括文明交通宣传挂图(招贴画)、交通安全电视栏目、电视专题片、视频公益广告、音频公益广告、文艺作品、交通安全知识读本(书籍)、电子课件和电影动漫九类。

(一)宣传挂图(招贴画):单幅或成套作品均可。成套作品应编号,每套不超过6张。报送时制成A4规格彩色样张(2份),附JPG格式文件及PSD分层格式文件光盘。

(二)交通安全电视栏目(限本省媒体):参评栏目为日播或周播,时长不超过30分钟,节目中需有主持人。报送作品为2012年播出的3期节目,并按照节目质量编号排序,评审专家在审看1号作品无法确定名次后,将依据2、3号作品进行评审。报送时需附栏目的开播、运营等情况说明。作品刻录成光盘报送。

(三)电视专题片(限本省案例):内容以事故案例解析为主,时长不超过20分钟。作品刻录成光盘(2份)报送。

(四)视频公益广告:可采用实拍等形式制作,时长不超过60秒。作品刻录成光盘(2份)报送。多集制作的系列动漫片不属于此类。

(五)音频公益广告:作品格式采用WAV编码标准,音频只包含作品内容,时长不超过30秒。作品刻录成光盘报送。

(六)文艺作品:包括歌曲、舞蹈、小品、相声、地方曲艺(包括琼剧)等,均以音频或视频形式出现,时长不超过30分钟。作品刻录成光盘(2份)报送。

(七)交通安全知识读本(书籍):包括文明交通礼仪知识手册、宣传读本、教材和公开出版的书籍等;单本页数10页以上。报送时每册(本)5份,附PDF格式电子文件光盘。

(八)电子课件:包括电子演示文稿(PPT、PDF等格式)、电子杂志、授课视频(录像)等。作品刻录成光盘(2份)报送。

(九)电影动漫类:包括微电影(短剧)、多集动漫(FLASH)、系列动画等。要求故事结构完整,人物情感饱满,镜头画面丰富生动。微电影时长8-15分钟,动漫每集不超过10分钟,整部不超过10集。作品刻录成光盘(2份)报送。

奖项设置

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为本次活动的举办单位,并专门成立征选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政治处。主办单位将邀请行业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征集作品进行筛选后送往全国文明交通宣传作品评选活动办公室参加评选,每类作品各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10名。对在全国评选活动中获奖作品,主办单位将颁发奖金和证书。具体奖项为:

宣传挂图(招贴画)、音频公益广告、电子课件、交通安全知识读本(书籍)等四类: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2000元、优秀奖1000元。

交通安全电视栏目、电视专题片、视频公益广告、电影动漫等四类:一等奖8000元、二等奖5000元、三等奖3000元、优秀奖2000元。

文艺作品:一等奖3万元、二等奖2万元、三等奖1万元、优秀奖5000元。

  (原标题:海南有奖征集文明交通宣传品 奖金最高达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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