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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用明星肖像法院判赔16万

2018-11-29 18:20:25

新快报讯 记者李红云 通讯员何羚 刘现流报道 江门一家公司因为使用电脑合成技术制作的图像进行宣传惹来官司。新快报记者昨日获悉,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该公司行为侵犯了肖像权,判令赔付给台湾影星林心如16万元。

2008年12月,江门一家名为大自然的公司在新会正式注册成立,主营生产、销售水性涂料等化工产品。产品推出一段时间后,反应较好。为扩大市场份额,该公司分别通过其官方网站、优酷网等多个网站进行宣传,并在宣传、销售其产品的广告和产品包装上使用台湾著名影星林心如的“合成肖像”。2013年5月,东窗事发,林心如以侵犯肖像权为由,将该公司告上了法庭。

  (原标题:乱用明星肖像法院判赔1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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