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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十类涉黑线索最高可奖3万元

2018-11-28 07:48:38
原标题:举报十类涉黑线索最高可奖3万元

   华商报讯(记者 周金柱 实习生 张慧敏)6月27日上午,汉中市汉台区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新闻发布会。截至目前,汉台公安机关已经破获涉恶案件14起,发布会上公布了5起典型案例。
  破获涉恶案件14起
  26人被批捕
   据了解,今年1月23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汉台区委区政府迅速研究安排部署,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鼓励群众检举揭发,提供线索。
   活动开展以来,全区政法机关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各项措施贯彻落实。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汉台分局抽调精兵强将成立专案组,紧盯大案要案,全力组织侦破,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力争快捕快诉严判,始终对黑恶势力犯罪保持高压态势。
   截至目前,全区共收集摸排线索54条,公安机关从中破获涉恶案件14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47人,行政处罚62人;检察机关批准逮捕9案26人;审判机关审结案件9件,对12名被告人依法宣判。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
  举报十类涉黑线索
  最高可获3万元奖励
   华商报记者在发布会上获悉,省公安厅、省财政厅联合出台《陕西省黑恶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群众据实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对查证属实的举报,将给予最高3万元的奖励。
   此次出台的《奖励办法》所指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包括以下十个方面: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经济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当地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宗族、家族势力控制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果业收储、养殖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强迫交易、恶意竞标、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的黑恶势力;
   6.在各类集贸市场、旅游景区欺行霸市、强迫交易、敲诈勒索、聚众滋事、收取“保护费”的黑恶势力;
   7.开设赌场、强迫组织容留妇女卖淫等操控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以及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打砸抢夺等手段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处理,受雇他人充当“地下出警队”的黑恶势力;
   10.其他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霸一方等破坏社会生产、生活秩序的黑恶势力。
   《奖励办法》规定,对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举报人3万元;以恶势力犯罪集团移送起诉的,奖励2万元;以恶势力犯罪团伙具体罪名起诉的,奖励5000元;以涉恶常见各类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2000元。
  多种方式可举报
   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住址、举报内容等情况严格保密,对举报的每一条线索,都将认真查证并及时向举报人反馈查证结果。
   同时,希望举报人在举报时,应尽可能详细提供发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过程等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姓名、住址、通讯方式、主要体貌特征、活动路线、藏匿地点及是否持有枪支、管制刀具等情况。
   举报途径:
   1.直接拨打“110”;
   2.直接到当地公安机关举报;
   3.汉中市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916-2688887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5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王国利等人寻衅滋事案
   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12月4日凌晨1时许,被害人王某、严某某、曹某某等人在汉台区东门桥彩乐V歌城门口与路过的犯罪嫌疑人王国利、王瑞、姜华、陈鑫鑫、刘涛、周斌、英小波(另案处理)等人发生口角,经人劝解后离开。后王瑞因气愤不过,返回现场对王某、严某某、曹某某进行殴打,王国利等人闻讯陆续返回现场,将受害人王某及歌城经理雷某某等人打伤。经鉴定:王某额部左侧损伤,其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二级;体表损伤瘢痕,其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一级。雷某某额部左侧损伤,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二级。
   被告人王国利、王瑞、陈鑫鑫、姜华、刘涛、周斌在公共场所逞强耍横,随意持刀砍伤他人,致二人轻伤、一人轻微伤的后果,情节恶劣,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寻衅滋事罪。2018年5月21日,汉台区人民法院依法宣判,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王国利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王瑞有期徒刑两年两个月、陈鑫鑫有期徒刑两年、姜华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刘涛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周斌有期徒刑一年。
  案例二:杨某义、杨某清故意毁坏财物案
   汉中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某项目完成土地征收工作之后,定于2017年4月正式开工建设。铺镇大梁村三组村民杨某清、杨某义以土地补偿款赔付标准过低为由多次组织当地村民阻挠该工程的正常施工。2017年11月13日下午7时许,犯罪嫌疑人杨某义、杨某清在发现施工工地有运输车辆及挖掘机进场的情况后,纠集30余名村民到达工地。杨某清指使犯罪嫌疑人唐某某、杨某义、李某安、李某喜,王某某、张某某毁坏四辆运输车的16个轮胎,指使犯罪嫌疑人胡某某和罗某某破坏运输车的油箱。经汉台区价格评估中心评估损坏物品价值共计7340元。
   2018年1月24日,汉台区检察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对犯罪嫌减人杨某清、杨某义、王某某、唐某某、胡某某、张某某、罗某批准逮捕。对犯罪嫌疑人李某安、李某喜上网追逃。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案例三:汉中市人民医院门口聚众斗殴案
   2018年2月25日晚20时54分,公安汉台分局东关派出所接到110指令:称汉中市人民医院门口有人打架,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当场控制一名嫌疑人张某某,另一名嫌疑人赵某因受伤被送往汉中市人民医院治疗。
   后经公安汉台分局查明:张某某与赵某因债务纠纷产生矛盾、当晚,赵某通过微信和张某某联系,在联系的过程中,二人矛盾激化,在微信里相互辱骂,并相约互殴,最终双方约定在汉中市人民医院门口见面,随后张某某伙同陈某某和杨某事先准备了砍刀和木棒等工具驾驶白色奥迪轿车前往市医院门口,赵某随身携带菜刀一把。当双方在市医院门口见面后开始互殴,最终赵某被张某某等人打倒,导致颅骨骨折,左手两根手指骨折肌腱断裂,杨某左臂被赵某连砍两刀。随后张某某报警,陈某某于26日晚8时迫于压力来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张某某于2018年4月2日被汉台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速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案例四:吴某非法拘禁案
   2017年8月19日21时许,犯罪嫌疑人吴某称被害人刘某某欠其钱,以叫人帮忙要钱为由,纠集王某、刘某、刘某某、李某开车将被害人刘某某先后押至汉台区某植物园、某水库等地内,采取殴打捆绑等方式威胁被害人说出银行卡密码,并分三次取走被害人银行卡现金9000元。
   2018年1月10日,公安汉台分局根据线索将犯罪媒疑人吴某抓获。当日,犯罪继疑人吴某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公安汉台分局依法刑事拘留,现汉台区检察院提请逮捕,该案其他嫌疑人现在逃,公安机关正积极组织抓捕。
  案例五:朱某某等人寻衅滋事案
   2017年11月22日凌晨4时许,公安汉台分局接到报警,称邓某某等人在汉台区东门桥MUSE酒吧被人拿刀捅伤。
   接警后,公安汉台分局立即组织人员查明:2017年11月22日凌晨0时许,邓某某和罗某某、江某某在汉台区金莎KTV唱完歌后,邓某某打电话邀约赵某虎、邹某某去东门桥MUSE酒吧喝酒。期间赵某虎又打电话叫来张某某、郭某等8人,邹某某也叫来朱某某、候某文等5人一起喝酒。凌晨2时许,因言语不和,双方在酒吧里持酒瓶和刀具互相斗殴。在斗殴的过程中赵某虎被朱某某等人刺伤,后被送往医院治疗。邓某某、江某某、罗某某被群殴并用刀刺伤,经鉴定邓某某、江某某、罗某某两人重伤,一人轻伤。
   公安汉台分局经过调查取证,确定该案件犯罪嫌疑人12人,现抓获8人,3人在逃、1人被公安南郑分局刑事拘留、其中邹某某、王某成、郭某某、侯某文、王某旭、赵某新被公安汉台分局依法刑事拘留,蔺某某被公安南郑分局刑事拘留、朱某某、付某、候某乐被网上追逃,赵某虎、王某凡被公安汉台分局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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